即時報導、李振麟
阻止世紀經貿浩劫,美國國際貿易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今日宣布美國總統川普,已經嚴重違反並超越「聯邦法律」所賦予的基本權限,以阻止川普對於全球貿易夥伴徵收高關稅。
國際貿易法院還決議,這些受到各界所質疑的關稅法案將被撤銷,並永久禁止實施。合議庭解釋,美國總統川普以「貿易逆差」為理由,成為對於全球徵收關稅的主要依據,其並不符合憲法中《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視為「國家經濟面臨嚴重威脅」定義,法院更進一步指出,「監管國家經濟貿易的權力責任是在於國會,並不是總統個人。」
今日美國總統川普引用1977年的《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也就是所謂 (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簡稱IEEPA),擴大解釋並對全世界所有貿易夥伴徵收高額關稅。自川普就職以來,以國家受到「貿易逆差」衝擊,政府財政面臨緊急狀況,進而宣布所謂「基礎關稅」與「對等關稅」等政策,對於全球所有貿易夥伴,就如同加拿大、中國、墨西哥、歐盟,甚至於亞洲各國等許多國家徵收高額關稅。即使川普在最後指示,一度暫緩實施「對等關稅」,但仍保留其中10%「基礎關稅」。
美國「國際貿易法院IEEPA」認為,川普以「國家財政面臨緊急狀況」等因素來徵收關稅,但是該法條中,根本就沒有任何條款內容授權,也更不存在所謂「貿易逆差」緊急情況下,可以執行關稅的合法性,因美國「貿易逆差」問題,早已存在數十年之久,也並沒有對於國家財政,造成任何負面衝擊。即使所謂的《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其中的條約也並沒有明確規定,「關稅」是賦於總統,藉以保護美國不受經濟威脅的工具之一。

川普推動進口關稅,法院認為其不僅已錯誤引用法條,也超越美國總統權限範圍,「國際貿易法院」進一步表示:「美國憲法中規定,賦予「國會」有監管國家貿易專屬權力,而非總統個人,即使是總統以保護美國經濟使用緊急權力,也不得凌駕國會之上。」
綜合上述理由,法院判定其違法,認為這項關稅政策推動,已違反聯邦法律,。數十年來,美國國會雖有關稅權責,卻不斷地將這項權力下放給總統。法院更進一步強調,國會如果無限制的授予總統去推動關稅政策,可視「違憲」,因為無限制關稅政策授權,將成為「立法權怠惰」以及「不當讓渡」存在事實,這是聯邦法律所不允許。
今日法院訴訟判決,由13州地方政府單位,及五家受到進口關稅影響的美國小企業提起訴訟,並經「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所屬三位大法官審理判決裁定,分別是法官雷根(Ronald Reagan)、法官歐巴馬(Barack Obama),還有一位是川普自己所任命的法官,這項判決中已經明確指出,「國家貿易政策的決定,不能經由總統個人隨心所欲,以避免對於國家經濟造成更大傷害。」

對於美國法院判決,川普首席政策顧問之一史蒂芬·米勒(Stephen Miller)譴責法院並強調「司法政變顯然已經失控」。白宮發言人表示:「這些未經過選舉的法官,無權去干涉與決定,國家面臨緊急狀態時要如何處理」。川普政權旗下司法部表示,國際貿易法院應該要駁回這些訴訟提案,因原告者未受到關稅政策傷害,只有國會才有權利指責總統是否違法。今日藉由「關稅徵收政策」解決過去5年,所增加40%貿易逆差是有其必要,因這些財政赤字,已嚴重威脅美國當地的製造供應鏈以及軍事備戰系統安置。
如今這項判決,將是「川普政權2.0經貿政策」一大挫敗,但對許多工薪中小家庭與企業集團而言,法院的裁決卻是一個重大勝利。
總統不能無視於憲法中明確規定,對於全球貿易夥伴,甚至於美國人民,隨心所欲去實施大規模增稅。目前尚不清楚川普的關稅政策到底何時以及要如何停止?但是「國際貿易法院」,已經給予行政部門,最多10天的有效工作時間來停止這項經貿措施。不過根據《貿易擴展法》(Trade Expansion Act)第232條、以及《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所徵收的鋼鐵、鋁製品以及汽車等進口關稅,將可能不受這次的法院判決影響,後續發展有待各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