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生成內容著作權仍存空白 權利人保護機制缺位
文/金藝智
人工智慧能夠繪畫、寫作、創作音樂的時代已然到來。企業與個人如今皆廣泛運用 AI 製作廣告、宣傳品與影音內容。然而,在這一過程中,AI 究竟學習了哪些資料、所生成的作品是否侵犯他人權利,卻難以明確追溯。
韓國於今年六月通過的《人工智慧(AI)基本法》,被視為解決此類問題的第一步。然而,距離明年正式施行僅剩不久,現實中法律與技術之間仍存在明顯落差。雖然制度已建立,但監督與追蹤所需的技術基礎尚未完善。
有法可依,卻難以真正落實
韓國的《人工智慧(AI)基本法》旨在確保 AI 應用的安全性,並明確界定相關責任。該法規規定,業者須記錄 AI 學習資料的來源,並在生成內容上標示是否由 AI 製作。然而,AI 所學習的資料量動輒達數十億筆,目前尚無技術可自動辨識資料是否屬於著作物,也難以追蹤其來源。換言之,目前仍無法確定 AI 究竟學習了哪些內容,或生成結果源自何處。
韓國科學技術資訊通信部表示,基本法是「為 AI 管理提供方向性的起點」,未來將制定更具體的施行細則與技術性管理體系。但在現階段,該法律雖已存在,卻難以在實際應用中發揮真正的保護作用。
AI標示制度成效有限 著作權灰色地帶依舊存在
韓國政府正研議在AI生成內容上加註「AI 標示」的制度。具體做法包括在作品中嵌入浮水印或中繼資料(Metadata),以識別內容是否由人工智慧創作。然而, 這些資訊在再加工或轉載過程中可能消失或被改動,導致實際效力有限。
對一般消費者而言,難以判斷內容是否由AI製作,即使有標示,也無法據此確認是否侵犯他人權利。法律上,AI生成的內容目前仍不具著作權保護資格。若AI模仿特定畫家的風格或作家的文體,原創者的權益幾乎無從確認與維護。
國際上對此議題的討論日益熱烈。歐盟(EU)已要求AI業者公開其訓練資料集;美國正推動AI 生成內容標示制度;日本則具體調整AI學習資料中涉及著作權的範圍。相較之下,南韓的相關措施仍停留在「建議階段」,整體應對進度落後於主要國家。
《AI 基本法》亟需具體且可行的對策
若要讓法律真正發揮效力,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術基礎。唯有建立能夠透明管理AI訓練資料、並追溯生成內容來源的系統,才能確保法規落地。韓國部分研究團隊目前正研究基於區塊鏈的資料追蹤技術與浮水印嵌入方案,但尚未進入實際應用階段。
當前,AI生成內容已廣泛應用於市場各領域,若法律與技術無法同步推進,《AI 基本法》恐難具實質效用。唯有同時建立權利人保護機制與資料來源驗證系統,AI內容方能安全且負責任地被利用。韓國專家指出:「《AI 基本法》所提出的原則固然必要,但唯有配合可運作的制度,才能真正落實保護與管理。」
目前,企業與消費者的生活已與AI生成內容緊密結合。從廣告、公關、新聞到影音製作,AI 無處不在,但對創作者權益的保障仍顯不足。若AI所學資料未被記錄,生成內容的原作者又無法追溯,法律最終將淪為空有其名的規範。韓國政府與企業唯有加速建構以技術為基礎的管理體系,才能使明年即將施行的《AI 基本法》成為真正具保護力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