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建維
馬祖人民田產發展協會於4月18日召開「向地政局聲討祖遺土地公聽會」,邀請連江縣地政局及地方鄉親與會,這場公聽會表面上是一次制度說明與意見蒐集,但實際上,從鄉親發言的密集程度與情緒張力來看,這場會議更像是一場長年積壓不滿的集體釋放。問題的核心,其實不在於「是否依法辦理」,而在於「制度是否真的在解決問題」。
馬祖土地問題,從戰地政務時期一路延續至今,早已非單純的地政技術議題,而是一個歷史、法律與行政交錯的複合難題。尤其101年推動土地總登記後,原本期待能「一次到位」,卻在實務運作中衍生出更多爭議:部分案件長年未作成行政處分、部分土地因舉證困難遭駁回、甚至出現公產機關在異議期限後仍持續提出主張的情形。這些現象,無論從土地法或程序正義角度來看,都值得嚴肅檢視。
此次公聽會中,鄉親提出的十三項具體意見,已清楚勾勒出制度斷裂的幾個關鍵面向。其一,是「證明責任失衡」。許多土地早在戰地政務時期即遭軍方或機關使用,當年未完成徵收或價購,如今卻反過來要求人民提出完整權利證明,這在現實上幾近不可能。其二,是「程序適用錯置」。例如應依土地總登記特別規定辦理的案件,卻被以一般時效取得標準審查,導致人民權利被限縮。其三,則是「行政延宕與資訊不透明」,包括徵用清冊未公開、總登記案件遲未結案,讓民眾無從判斷自身權利狀態。
更深層的問題,在於政府始終傾向以「個案處理」回應結構性困境。當地政機關一再強調「這是個案」,實際上反而凸顯制度缺乏整體解方。馬祖土地問題的特殊性,在於其歷史背景與台灣本島截然不同,若仍以一般地政體系思維處理,勢必持續產生落差。
事實上,中央早在行政院多次專案會議中,即曾針對馬祖土地問題提出原則性方向,包括視為所有人制度、從寬認定占有事實等。但在地方執行層面,卻未完全落實,甚至出現適用法條錯置的爭議,導致政策美意無法轉化為實質救濟。因此,當前最迫切的,不是再一次統計「完成多少登記」,而是回答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尚未完成的案件,政府打算如何處理?
筆者認為,縣府至少應從三個面向提出具體解方。首先,在制度面上,應盤點所有尚未完成之總登記案件,訂定明確處理時程,避免無限期延宕。其次,在認定標準上,應建立符合馬祖歷史背景的彈性機制,例如納入地籍調查成果、四鄰證明及長期占有事實,降低過度形式化的舉證門檻。第三,在資訊透明上,應全面公開歷年徵用、價購與異議資料,讓民眾能夠檢視與比對,避免資訊不對稱。
土地,從來不只是資產。在馬祖,它更是一段家族記憶、一種歷史連結。當長輩為了一筆祖遺土地往返奔走數十年,所承受的,不只是法律程序的繁瑣,更是一種被制度反覆消耗的無力感。
政府的角色,不應只是守門人,而應是解題者。當問題已累積數十年,答案就不能再停留在「依法辦理」四個字。唯有正視制度缺口、提出具體改革,才能讓這場延宕已久的土地正義,真正走向終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