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25)日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

18歲公民權三讀通過!朝野意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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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高揚凱/圖:本刊資料照

立法院今(25)日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明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待公告半年後再經公民投票複決程序,因此,在年底的九合一大選將很有可能與「修憲案的複決公投」同一天進行。

在今日通過修憲案的立委票數統計是109人出席、109人贊成、0人反對、0人棄權,是朝野一致通過的修憲法案。

世界上許多國家的公民權都是從年滿18歲開始,台灣在目前為止是設限在20歲,若是年底的複決投票通過,現年16歲以上的年輕人,在2024年的總統大選將可以獲得投票權,也代表國家未來的政策方向和目標,將有更多年輕人來參與。

隨著時代思想的進步,我們也需要激發出年輕人的更多想法和創新,因為國家的未來就掌握在這些人的手上,將基礎建設、預算、政策投入在新一代的青年發展,也是一個進步國家必然要走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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