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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才剛上路,公部門的霸凌疑雲卻似乎沒有因此止歇!外交部駐日內瓦辦事處長李冠德遭指控涉嫌霸凌同仁與浮報公帳一案,日前再度成為立院質詢焦點。部長林佳龍回應立委質詢時表示,上任2年多來外交部約接獲10件霸凌申訴,具名檢舉原則上都會立案調查,他也重申申訴案件依規須在一定期限內完成受理與調查。
然而,林佳龍的說法值得我們關注的不只是「10件」這個數字,更在於一句看似簡單的「具名即立案」。因為在權力高度集中的組織裡,真正困難的往往不是建立申訴制度,而是讓基層相信提出問題之後,不會因此付出更大的代價。

回顧今年最震驚國人的霸凌案,當屬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前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的職場霸凌案,更讓社會重新檢視公部門上下關係。行政院委外調查後認定,總談判代表楊珍妮部分行為使顏慧欣處於冒犯性、不友善的工作環境,並構成職場霸凌。雖然楊珍妮已經遭到監察院彈劾,但逝去的生命卻再難挽回,楊珍妮本人也依舊認為調查報告有所偏頗,盼透過程序進一步釐清。對此,顏慧欣的父親、財政部前部長顏慶章亦再發聲明,重批楊珍妮「瞞心昧己,負隅頑抗」。
不管是外交部或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OTN),都是具有高度政策敏感性、上下權力關係明顯的政府機關,接連爆發不當霸凌,也讓人不免聯想到其他類似的政府部門,是否也存在相同問題?
而如果說一般行政機關已經存在「不敢申訴」的問題,那麼軍隊這種階級制度更加明確、服從關係更加嚴謹的組織,更值得社會關注。軍中上下關係明確,但合理的軍紀要求與權力濫用之間,往往存在模糊界線。自洪仲丘案後,國防部雖持續建立職場霸凌申訴與防治機制,但仍不能全面杜絕霸凌發生。七月底桃園陸軍269旅就爆發25歲孫姓女中士連續體罰、霸凌同寢女兵,雖孫女遭軍方記3大過免職,但她仍否認犯行,被檢方依法起訴並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
軍隊最特殊的地方,就在於官兵的考績、升遷、職務與日常管理高度受到組織影響。對一名基層官兵而言,當申訴對象就是自己的直屬長官,甚至牽涉整個指揮體系時,是否真的願意具名申訴?又是否擔心被貼上「難管理」、「不服從」或「愛申訴」的標籤?這些問題都比申訴案件的數量更值得檢視。

另一項受到多數人員關切的問題,則是政黨與行政機關之間的界線。有許多基層公務員反映,近年機關內出現具有政黨背景的人員,部分人員被質疑專業能力與業務需求是否相符;甚至有人認為,原屬政黨部門的工作被轉嫁到行政機關體系,導致原本已經吃緊的人力必須額外承擔工作。這些指控同樣需要具體人事資料與業務紀錄佐證,但若確有此事,問題就不再只是「同事相處不佳」,而是行政中立與公私分際的制度性問題。
公務體系最怕的,從來不是有人提出不同意見,而是「沒有人敢提出不同意見」。現行職場霸凌防治規範已明定,職場霸凌涉及權力濫用、不公平處罰,以及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等行為,並須依行為態樣、次數、頻率、目的等具體情況判斷。因此,面對任何疑似霸凌事件,真正重要的並不是先替誰定罪,而是讓調查機制能夠獨立運作,讓申訴者有安全說話的空間,也讓被指控者擁有完整答辯的機會。
一個成熟的行政體系,不應該只在案件登上新聞後才強調「依法調查」。更應該在第一線公務員還願意說話時,就讓他們知道:即使面對主管、政治人物或具有特殊背景的同仁,申訴仍然有用,制度也不會因為權力大小而有所不同。
「具名即立案」可以是制度的起點,但真正的考驗,是立案之後,是否每一件申訴都能被同樣認真地對待。更值得追問的是,在那些從未具名、從未正式送進申訴系統的沉默背後,又究竟藏著多少因為擔心秋後算帳、害怕影響工作與升遷,而選擇吞下去的委屈?
那些還沒有浮上檯面的聲音,或許才是從外交體系、一般行政機關,乃至階級最鮮明的軍隊體系,公部門職場文化真正值得關注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