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外送平台引發民怨 應注意自身權益

美食外送平台引發民怨 應注意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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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怡廷

自從疫情出現後,為遵守防疫規定以及降低染疫風險,大眾對於外帶的需求明顯提高,在避免人與人接觸的同時,美食外送平台的使用頻率也逐漸提升,許多人對於外送到府的接受程度越來越高,生活型態也隨之改變,現在外送已經成為了不少人解決三餐的優先選擇。

然而相信長期使用外送平台的消費者應該都有注意到,外送平台自興起之時紛紛推出免外送費等優惠,吸引廣大客群下載使用,然而近期點開外送平台介面不難發現,自從用戶數提高之後,餐點的價格飛漲、外送費也調漲不少,若以上皆能被稱做是行銷策略,促使消費者訂購會員專案或提升外送員權益,似乎仍情有可原,但別忘了今年六月才爆發的平台費爭議。

今年6月7日,外送平台無預警宣布於6縣市之外送訂單加收「平台費」,北北基多收5元,桃園及新竹縣市則收3元,連同已付費的訂閱制會員同樣也得負擔,此舉掀起大批會員不滿,認為業者變相漲價,且未提前公告即加收平台費用已算片面違約。當時行政院消保處接獲全台數百件投訴案,外送平台才發出聲明致歉、處理。

然而日前7月25日,外送平台又向合作店家發出公告,表示從8月1日開始,店家接單之後,若消費者取消訂單,導致付款未完成,Foodpanda將不會全額支付餐點損失費,改成支付「40%」的單筆餐點款項,其餘「60%」將由店家吸收。店家對此產生質疑,如此將成本轉嫁到無辜業者身上,是否有違反買賣契約。

對此,外送平台業者則解釋,過去付全額,是基於協助店家營運贈與關係,並沒有違反契約,至於現在的新制度,是消費者自己取消訂單沒有付款,而且平台也沒收到款項的狀況下,才會決定共同承擔損失。強調若是外送員送錯餐點導致消費者未付款,還是會全額負擔店家損失,惡意不取餐的客人也有黑名單機制,會盡力保障店家權益。

上述行為將平台損失降低,但合作店家卻因此有更多風險,所謂的共同承擔損失,最終只會透過漲價的方式重新轉嫁至消費者身上,平台如此雷厲風行將引發種種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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