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無照運轉,市府否認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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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喬偉

藍白在野民代質疑興達電廠偷開,高雄市長陳其邁認為,興達電廠第3、第4號機組操作許可證屆期後,由經濟部核定轉為備用發電設施,不須經過市府同意。  

陳其邁指出,台電啟動備載機組,除事先通知市府環保局,也在網站公開發電資訊,任何人隨時都可掌握機組運轉情況,不存在偷開的問題。  

尤其,興達3、4號機組轉成備用,每年第一、第四季不可啟動,台電在沒有操作許可證下,需於備轉容量率低於8%時,始可啟動3、4號備用機組,且單一機組每年運轉時數不得超過720小時。  

陳其邁強調,台中電廠10座燃煤機組都由台中市政府核發操作許可證,台中的機組沒有啟動但書,也沒有時數限制,兩者情況截然不同。  市長陳其邁說,產業和民生需要用電,過去南部承擔最多的發電責任,高雄民眾長期受空氣汙染及核安風險之苦,因此他主張各縣市自己用的電,自己負責。  

市府環保局表示,高雄市歷年都是發電量大於用電量,相比台中市則是發電量不足以滿足其電力的使用量。以去年為例,高雄市的發電量480億度,用電量320億度,也就是高雄市有3分之1比例發電量,高達160億度的寶貴電力,被拿去支援其他縣市,以滿足其他縣市民眾或產業的需求。反觀,台中市去年發電295億度,用電高達349億度,台中市自己發電不夠用,去年用電量中有15.47%比例需靠別的縣市提供。  

陳其邁說,高雄市努力改善空汙,穩健用燃氣機組逐年取代舊有燃煤機組,興達電廠3、4號機的操作許可證,在去年9月30日到期,台電公司去年4月8日、9月26日兩度提出申請許可證展延,高雄市政府皆予以駁回。  

陳其邁強調,市府從110年2月即要求台電公司規劃3、4號機組於114年除役,此一立場從未改變,被經濟部核定轉為備用,市府也持續嚴格監控。  

市府環保局說,台電會在評估備轉容量不足前2至3天,事先通知環保局啟動備用機組,市府也透過自動監測設施,嚴格監督。今年興達電廠3、4號機組運作期間,排放濃度都低於高雄市電力業加嚴排放標準,其氮氧化物排放平均濃度14.5ppm,遠低於台中電廠燃煤機組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濃度28.06ppm,大約是台中電廠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濃度的50%。  

另根據環境部5月23至25日監測數據,高雄市空氣品質為綠色等級至黃色普通等級,PM2.5濃度為6.8~17.2μg/m3,空品並無明顯變化。  

環保局還說,依去年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之環評承諾,3、4號燃煤機組轉成備用後,每年第一、四季不可啟動。當備轉容量率低於8%時,台電始可啟動3、4號備用機組,備載容量率低於6%時,始可啟動大林5號備用機組,且單一備用機組每年運轉時數不得超過720小時。  

至於外界關切廢污水疑似未經處理即排入灰塘,環保局已會同相關單位前往現場查證,確認為興達電廠依據其「事業自行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內容,所採行之處理方式,並非列屬於水污染防治許可中的廢污水放流口。環保局亦針對該電廠水污染許可設置之放流口D08進行採樣分析,結果顯示放流水水質符合相關放流水標準。  

新聞局長項賓和強調,台電啟動備載機組除事前通知、資訊公開,環保局也會全程嚴格監督,環保局網站也連結台電官網資訊,提供市民即時了解機組運轉情形。

以上言論不代表閱傳媒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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