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專欄作家 蔡昆凌博士
在佛教教義裡說「貪、瞋、痴」會毒害人們的身心、障礙人們修行,所以稱為「三毒」;但是「貪瞋癡」之「貪」到底如何下定義呢? 作者將以此三毒來看今日人性!
基本上,所謂的「貪」是無時不刻在發生,也許有人會覺得:人性本來如此,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是如果一個人太過貪婪,那麼他的生活中,必定充滿了煩惱,因為佛法認為:「貪愛是煩惱的根源」,貪求更多的財富,則必定會開始煩惱「如何保護好自己的錢財」,為了賺更多的錢,就必須承受更多的風險,增加了生活中的壓力和得失的心理。此外,貪往往伴隨著無法滿足的痛苦:因為不知足,所以就不斷執著地追求甚至去追求不合法的利益!
基本上,人們貪求的事物主要有兩種種:一、財富:對金錢貪得無厭,甚至不擇手段,破壞環境、道德也無所謂。二、名聲:為了增加知名度,使用欺騙的手段;貪求好名聲,不顧是否造成別人的損失、痛苦;而佛法中有對治貪心的修行方法,稱為「不淨觀」,它的原理是利用「觀察我們身體的不清淨」來消除我們的貪念。
「貪」的問題似乎在現在特別是政府部門因為可經手款項,人性的「貪」就出現了,作者以大埔鄉為例,其屬嘉義縣山區小鄉,2024年底的總人口數約為4,300人,是嘉義縣人口最少的鄉鎮,基本上其工程預算規模有限,然善用媒體美化自己政績的無黨籍嘉義縣大埔鄉長吳明勲被檢舉涉嫌透過多項公共工程收賄、洩漏標案底價,並疑似長期公車私用,嘉義地方法院裁定,吳明勳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與滅證之虞,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再者,嘉義縣高姓女子於111年起擔任嘉義縣社會局社工2年期間被控詐取照顧個案錢財、慈善單位補助款,計有逾百萬元,因個案家屬發覺有異告發,嘉檢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嘉義縣政府社會局約聘社工;然作者一直認為社工職務敏感,實不應聘任約聘雇人員,以嘉義市社會局兒少組,該組是負責最重要的兒童權利與關係到未成年未來一生的好壞,自稱幸福城市的嘉義市兒少組從督導林育慶到社工幾乎都是約聘雇,而其不專業更是令人髮指,當詢問安置費是否一等親、二等親、三等親都可以領,其剛簡任官受訓回來的科長詢問林約聘雇督導,林約聘雇督導竟然當著議員、前社會處長說自己有十五年資歷,他回答一等親二親三等親都可以領,當作者再詢問約聘雇社工時,回答也是一樣,事實上一等親不可領,因為父母照顧孩子天經地義,二等親需報備經上級核可才可領,再者同樣是嘉義市兒少組約聘雇社工江蕙伶竟未經查證以孩子自述,有18支監視器可查證,竟然一下請家長領回一下馬上安置,一個家庭兩個孩子被單獨安置一位104年被判定邊緣人現在在雲林千巧谷的黃姓女子在水上鄉寬士村的違建鐵皮屋,其前身是賭場,且黃姓女子長期在雲林千巧谷根本未回來關心孩子、未成年孩子還在半夜外出,試問這約聘雇江蕙伶是否適任,也更顯示社工以約聘雇任用的極度不宜,而約聘雇江蕙伶也因涉嫌圖利等多項罪名,由張姓律師提起訴訟,正在嘉義地檢審理中,而更多更高層的貪瀆都時時在新聞播報引起社會譁然,作者以這些政府低層或鄉長為例就足以證實人性的「貪」,特別是在職務有所接觸或經手時,人性的弱點就出現了,而這也正是我們政府當局與司法部門要嚴格去要求與執法,讓台灣的政府與司法機關可以取信於民,否則這社會亂象將仍是層出不窮!




